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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「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」草案,當中規定化妝品業者如果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,檢舉保健食品代工的民眾可得到罰鍰金額的百分之五,最高二十五萬元,辦法中還有吹哨者條款,違法業者的員工若檢舉,可得罰鍰金額的百分之十,最高五十萬元。(戎華儀報導)

食藥署簡任視察陳柏菁指出,化妝品業者最容易違反的規定是標示、宣傳或廣告內容虛偽、誇大,或是宣保健食品代工稱有醫療效能,業者若觸犯虛偽、誇大產品功能,可罰4到20萬元,宣稱產品具醫療效能則可罰60到500萬元。

服用保健食品可把握下列原則:
1、身體有需求才補充。
咀嚼、食物攝取有問題的銀髮族,可適量補充綜合維生素。孕婦和幼童,最好不要隨便補充維生素。最好每隔兩、三天吃一次,可減少過量危險。

2.、避免與藥物產生交互作用
若有在服用慢性藥物病患,例如肝、腎有問題的人,使用前最好先跟醫療人員討論。並隨時觀察自己是否有異常症狀。

3、避免超過服用的建議量
無論是天然或合成,吃過量都會對身體造成毒性和增加代謝負擔。保健食品也不能混合吃,避免交互作用造成過量及不適。如何辨識所吃維生素是否過量?可以參考營養標示中的每日營養素建議攝取量(RDA)。

4、注意有效期限及標示
找有信用的製造商,注意看產品上是否有完整標示。成分都須符合沒有副作用的安全標準,民眾才可安心選擇。如果民眾要購買有保健功效的「健康食品」,最好買經衛生署核准通過的產品,而且要注意,健康食品不可宣稱療效。「健康食品」須通過動物實驗,並經衛生署認證發給「小綠人」標章及認證字號。

對於一般健康人而言並不鼓勵吃保健食品,最好的維生素來源其實就是天然食物,因為這樣才不會吃進過多的化學物質,不過仍建議以新鮮食材為營養來源,飲食均衡,這樣自然就能夠吃出健康來!

依照食藥署預告的「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」草案中的規定推算,民眾若檢舉化妝品違法,可得到政府實收罰鍰的5%,相當於2千元到25萬元不等;若是違法的化妝品業者的在職或離職員工檢舉,可得到實收罰鍰的10%,相當於4千到50萬元。

陳柏菁:『如果是檢舉人可以得到罰鍰實收金額的5%,那如果他是吹哨子條款,也就是說他如果是裡面的員工的話,那他可以得到10%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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